在历史长久的图书出版领域,专有出版权的概念反倒显得新鲜。这一来是因为专有出版权其实是出版界的常态,很多图书的市场潜力不大,甚至不少图书需要作者自掏腰包才能出版,出版社自然没有重复出版的动力。二来则因为很多出版社都是重复出版的受益者,面对稀缺的热门作家资源,各家出版社早已跑马圈地,各占一角。
值得注意的是,专有出版权有利于规范出版市场秩序,但可能并不是唯一正确的选择。其实,只要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遵守合同约定,作家选择独家版权或非独家版权都无可厚非。不论采取何种签约方式,作家和出版社都应该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承担各自的责任,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
除了专有出版权,天天出版社的曹文轩儿童艺术中心以及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新近成立的雪漠图书中心都引起了出版界的注意。这些中心更近似于作家的经纪公司,不仅拥有作品版权,而且在作品的影视改编、海外代理、数字出版等方面进行全面开发。出版社在版权领域做得多一些、专业一些,作家就可以在这些方面少受一些困扰、少费一些心思,而能把更多精力投入到作品创作之中。
(1月17日 《光明日报》 杜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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