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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家唱片公司再次呼吁增加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

2017-12-09 09:04:31 网络

    本报讯 (记者赖名芳)12月7日,《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记者从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获悉,中国唱片总公司、太平洋影音公司、北京摩登天空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等百家唱片公司近日再次联合呼吁,在《著作权法》修订进程中增加录音制作者的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

    百家唱片公司在联合发出的呼吁书中称,录音制作者在录制音乐的过程中,通常需要以高昂的成本支付词曲作者、编曲者、制作者、录音者、表演者等劳务报酬,并通过制作人辛勤的创造性劳动,将一个纸面上的曲谱录制成可以供大众欣赏的录音制品。根据中国传媒大学发布的《2017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报告》,2016年我国音乐产业总规模达到3253.22亿元。在音乐为其使用者带来巨大收益的今天,提供音乐内容的录音制作者,依然处在风雨飘摇难以为继的状态。这种付出和回报严重倒挂是极为不合理的现象,是音乐产业中亟待通过立法解决的问题。当今,全球有147个国家都赋予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应本着保护并促进民族音乐产业发展,加强国际交流合作的宗旨,赋予音乐产业上游的录音制作者广播权和公开表演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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